一般一个周期为一年度,总分数为12分,从开始领取驾驶证的那天算起,一个周期结束后,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的相关规定:
1、假如记分的所有分值,加起来没有达到12分,那么这个周期内的分数,通过缴纳罚款是可以消除的,不会再转到下一个年度;
2、假如记分的所有分值加起来已经记满了十二分,那么就需要驾驶员到当地的交管部门,进行交通法规和道路驾驶的学习;
3、交通违章扣分周期内,记满十二分并进行考试的驾驶员,假如考试成绩合格,原来的积分分数就可以被消除;
4、假如还是不及格,那么就要申请补考的机会,也有少部分的司机,在一个周期内连续的记满十二分,本来通过考试,已经取消了。结果又因为交通违章再次被记满分数,那么在进行考试的时候,不仅仅限制于理论的内容,还会增加实际的考场驾驶。